答復少年兒童護照相片應當每5年更新 (聯合早報, 17 July 2008)
2005年4月起護照有效期已減至5年
26 July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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謹答復《聯合早報•交流站》于7月12日刊登的許綺紋讀者投函《少年兒童護照相片應當每5年更新》:
自2005年4月1日起,新加坡護照的有效期便從10年減少至5年。不過,目前仍然還有人持有10年有效期的護照。這些人如果覺得自己的樣子同護照照片已經很不同,可以使用最新的照片申請新的護照。
根據現有的法律,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必須在15和30歲時註冊領取身份證。選擇這兩個年齡,是因為在間隔期間,身份證持有者的面貌特征,應該不難辨認。
另外,這樣做也可以減少對公眾的不便。我們知道,因為不同的原因,一些私人和商業機構可能會使用身份證、護照、駕駛執照和其他文件上的照片來進行確認工作。因此,任何身份證持有者如果覺得有必要反映個人資料的改變,包括樣貌上的改變,都可以申請新的身份證。
我們會在新的身份證上更新申請者的個人資料和照片。
移民與關卡局 公眾與內部聯繫副主任 林晶晶
少年兒童護照相片應當每5年更新
許綺紋
12 July 2008
聯合早報 (繁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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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發生了一宗父子用錯護照的事件,覺得其中的可能原因是相片的問題。
我國許多國民用的護照有十年的有效期,許多人的樣子在十年裡改了不少,尤其是年輕的一代。有些18歲的年輕人的護照裡的相片是 10歲時拍的,這一來就會讓關卡人員不容易辨認。同時很多國人的身份證的相片也是多年沒有更新,也給許多機構的保安人員帶來辨認困難的問題。由於目前各國都非常注重保安,我建議,有關部門至少應該規定那些20歲以下的國人每五年更新他們護照上和身份證上的相片,以便減少辨認上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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