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sponse to “移民与关卡局网站有待改进” (联合早报, 23 Dec 2009)
已改进网站
联合早报
31 Dec 2009
谨答复«联合早报•交流站»于12月23日刊登的刘浩读者投函«移民与关卡局网站有待改进»:
感谢刘读者的反映。我们同意,申请入境签证电子系统用户手册的说明,可以更加明确。我们已经做了必要的改进。
另外,我们要澄清,移民与关卡局会对签证不被批准的上诉作出回应。刘先生如果对作为担保人的责任有任何疑问,可以打电话6391-6340联络我们的高级公关执行员DSP Wee Yew Boon。
移民与关卡局
内部与公共传播组
高级执行员
谭慧娴
移民与关卡局网站有待改进
联合早报
23 Dec 2009
刘浩
我们一直相信,新加坡各政府部门在它们的官方网站所上载的任何文字、条款、图片、数据等内容,都经过再三审查,并确保其准确性,同时以不误导公众(包括外国人)为最基本原则和要求。因为任何内容上的失误,都代表着该单位的负责任程度和对工作的热忱及重视。
很不幸的,前些时候在查看移民与关卡局的网站时,却发现了多处疏漏。兹列出几项,或可提醒当局。
就单以个人申请入境电子签证的“用户手册”中第15页的演示案例开始说起:
一)年龄9岁(2000年12月12日出世)的申请人,申请签证不奇怪,拥有职业就怪了,更怪的是,她的职业是Legistrator。我想,应该是Legislator(议员)吧?(但9岁女孩当议员,不也是咄咄怪事?)
二)中国护照哪来9位号码?
三)中国护照有效期有11年01天的吗?
四)职业一栏既然填上了职业,那下一栏又为什么填上“无正规教育”?(9岁孩子通常已受过几年正规教育)
五)既然有“预期到访新加坡”一栏,为什么不需要填写?
六)住址是否不需要填写?
七)第20页中所列示的收据,不单没有现金支付申请费这一回事,更没有所谓的收据。如果以公司户头支付申请费,无法打印收据将不方便列入账目,过了三几年后更无法查实。
以上这些已经足以误导申请人或担保人,如果再列出其他不合逻辑的演示内容,恐怕贻笑大方。
还有,在其中一网页上头,也清楚的看到该部门连自己部门的名字也出错。“Immigrations & Checkpoint Authority”,局里没人检查到Immigrations多了个s,Checkpoint少了个s吗?
移民与关卡局的网站,海内外上网查看的人非常多,怎能马马虎虎?难道不怕影响新加坡政府的美好形象?
最后,想求证的是: 外国人入境我国之后,移民局允许他们自己上网延长签证,作为担保人如何得知他们是否已上网延长签证(不论新加坡公民、永久居民、就业准证持有者或其他在我国居留的人士都可能成为担保人),当局又如何证明(或确保)担保人知道外国人是不是自己已经延长签证?那在这期间,担保人是否有法律责任?
最后,是否能告诉我们,签证不被批准的上诉信,为什么常常收不到回复信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