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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sponse to '合法居留日期应以哪个为准?' (Lianhe Zaobao, 12 Oct 2010)
签证和访问准证不一样
Lianhe Zaobao
18 Oct 2010
答复
谨答复《联合早报•交流站》于10月12日刊登的张华读者投函《合法居留日期应以哪个为准?》,10月14日刊登的钟锦汉读者投函《入境签证与居留签证的差别》及10月15日刊登的陈忠宪读者投函《 100元换来的一句话》:
钟先生正确地指出,签证(visa)和游客抵达新加坡时获得的访问准证(visit pass)是不一样的。对来自必须有签证才能进入新加坡的国家的人民,签证是入境的必要条件。一般上,需要签证才能进入新加坡的游客,可以获得有效期是九周或者更长的单次入境或多次入境签证。签证持有人可以在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进入新加坡。然而,游客必须注意,持有签证并不能保证一定能够入境。他们必须符合入境条件,包括持有至少具有六个月有效期的护照、确定的回程/前往其他地点的机票、逗留新加坡期间的足够金钱、及前往其他地点必须的入境条件(如果这是必要的)。
访问准证让游客可以合法的在新加坡逗留。它是在游客入境时由关卡局签发。和多数国家的作法一样,居留期是显示在护照里的盖章。游客应该检查护照上的盖章,在离开关卡前,确定可以逗留的期限。
游客可以可以到www.ica.gov.sg查询更多关于入境新加坡必须具备的条件的相关信息。
移民与关卡局
行政传播司
内部与公共传播主任
谢惠卿
合法居留日期应以哪个为准?
张华
Lianhe Zaobao
12 Oct 2010
今年7月21日,我通过网络替我的丈夫申请了来新的签证,期限从2010年7月21日到9月22日。签证的申请很顺利,方便快捷而且当天就得到回复。让我感慨于移民与关卡局的办事效率之高。之后,我先生就据此签证购买往返机票,返程日期是9月5日。接下来我先生就起程并顺利地到达新加坡。
过海关时,工作人员将我先生入境卡上填写的留新日期改为30天。但是没有任何的解释和说明。我的先生就拿着证件等进入了新加坡。
但是9月5日我先生再过海关离新时却被扣留了。原因是逾期逗留,要交100元罚款。这时我们才知道,原来那个30天才是他能在新加坡居留的日期,并非当时电子签证批准的日期。为了赶搭飞机,我们按要求交了罚款。之后,我致电移民局询问此事,工作人员解释说,留新日期确实应该依据入境时批准的日期。我又接着问:“那为什么当时没有人解释一下,提醒一下呢?”而那位工作人员则回答:“现在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吗?”
这个回答很让我吃惊。回顾事情的整个经过,我认为移民局有两点可以改进的地方:一是服务的态度有待进一步改善,避免生硬的答复方式;二是服务的方法,可以更为人性化。希望在电子签证批准或海关审核时,办公人员都能对不同的居留日期做出善意的解释和说明。毕竟第一次来新加坡的人很多,若能得到一个善意的提醒,就能避免更多来新人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犯下不必要的错误。
入境签证与居留签证的差别
回应钟锦汉
Lianhe Zaobao
14 Oct 2010
读了«联合早报•交流站»于10月12日刊登的张华女士投函«合法居留日期应以哪个为准?»,发现有许多人都理不清楚签证的细节。
张华女士为她先生申请到的签证是由关卡局签发的入境签证,有效期是九周。这表示申请人在期限内随时可以入境。签证持有人在持 入境签证入关时,关卡工作人员会在护照里盖个章,这个章相信很多人从来没有仔细看过。盖章常用的两种是14天或30天居留期,就像在入境卡上标明的一样。这个盖在护照里的章就是居留签证了。张华女士的先生在入境时所获得的居留签证是30天,所以出境时就逾期了。
比如说,有一个人买了一张演唱会的入门票,有效期九周,他可以在九周之内去看任何一场演唱会。他选择了在第一天就去看那场演唱会,演唱会历时30小时,演唱会结束就散场了,所有人都得走。他持有有效期九周的入门票并不等于他能在演唱会场地连续呆九周。
换个情况,假若张华女士的先生是在9月21日入境,入境时盖章盖的是30天,她先生还是能从入境那天算起逗留30天,而没逾期。
当然,关卡局的工作人员对张华女士的态度是有待改善的。
100元换来的一句话
陈忠宪
Lianhe Zaobao
15 Oct 2010
读了10月12日«联合早报•交流站»发表的张华女士投函«合法居留日期应以哪个为准?»,颇有感触。尤其是张女士因丈夫逾期居留而在出境时缴交100元罚款后,致电移民局询问:“为什么当时没有人解释一下,提醒一下呢?”居然得到“现在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吗?”的答复。这句话是这个故事的点睛之笔,它有着很浓的新加坡式的幽默。
如果你在新加坡住上一段时间,你就会感觉到,在这个物质丰富,干净整洁,秩序井然,效率很高的社会里,还缺少一些东西。
你住在20楼,你晾晒的衣物掉到了18楼。第一次你去取,楼下的住户会给你开门,你当然要道歉感谢。但第二次,就没有人给你开门,你的衣物会被随便放在门外的什么地方。这种方法很管用,它会促使你想尽一切办法,再也不让这种事情发生了。
你带着自己的小孙子或孙女去政府医院看医生,你的英语不好,你想让一个华族的医生接诊,但你的请求一般情况下不会被满足,这样你就不得不在一个懂华语的护士现场翻译下和医生交流,你的医学知识和护士的英语水平让医生得到的信息大打折扣。接下来你可能还要第二次再去医院,虽然大家都不方便,但事情还要这样办。
你申请签证,文件向移民局递交了,结果是拒签。但不会有人给你解释拒签的原因。你就只能自己去分析猜想是什么原因,然后再准备文件再次申请,如果再拒签,你会怎么办?只有再重复上面的过程。难道说上几句话,解释一下就那么难吗?或者,真的是有规定不能这样做,没有人告诉你,谁知道呢!
在新加坡你会发现,人们说话声音很低很慢,但行走的脚步匆匆;人们相处彼此彬彬有礼,但又刻意保持距离。现在有一个很时兴的提法,就是人们生活的幸福感。有意思的是,幸福感的高低并不一定完全取决于物质的贫富。
前不久,我在新加坡小住过十个月,我住的地方有个职总的小超市,里面有个女收款员,她对每一位顾客都会笑着问好,有时还会和你简单地说几句话,这是位马来族人,虽然华语说不了几句,但你能懂她的意思。有时在路上遇到她,她也会稍稍放慢脚步和你点头微笑致意。在超市购物,我都会听到收款员的问好声,但带着微笑的问好却不多,所以我对她的微笑印象很深,也很愿意到这家超市购物。
在我们的生活中,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会决定我们的幸福感。这细节有时就是一句话,一个微笑,一个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后的举手之劳。予人方便,于己无碍,何乐而不为呢?
Lianhe Zaobao
18 Oct 2010
答复
谨答复《联合早报•交流站》于10月12日刊登的张华读者投函《合法居留日期应以哪个为准?》,10月14日刊登的钟锦汉读者投函《入境签证与居留签证的差别》及10月15日刊登的陈忠宪读者投函《 100元换来的一句话》:
钟先生正确地指出,签证(visa)和游客抵达新加坡时获得的访问准证(visit pass)是不一样的。对来自必须有签证才能进入新加坡的国家的人民,签证是入境的必要条件。一般上,需要签证才能进入新加坡的游客,可以获得有效期是九周或者更长的单次入境或多次入境签证。签证持有人可以在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进入新加坡。然而,游客必须注意,持有签证并不能保证一定能够入境。他们必须符合入境条件,包括持有至少具有六个月有效期的护照、确定的回程/前往其他地点的机票、逗留新加坡期间的足够金钱、及前往其他地点必须的入境条件(如果这是必要的)。
访问准证让游客可以合法的在新加坡逗留。它是在游客入境时由关卡局签发。和多数国家的作法一样,居留期是显示在护照里的盖章。游客应该检查护照上的盖章,在离开关卡前,确定可以逗留的期限。
游客可以可以到www.ica.gov.sg查询更多关于入境新加坡必须具备的条件的相关信息。
移民与关卡局
行政传播司
内部与公共传播主任
谢惠卿
合法居留日期应以哪个为准?
张华
Lianhe Zaobao
12 Oct 2010
今年7月21日,我通过网络替我的丈夫申请了来新的签证,期限从2010年7月21日到9月22日。签证的申请很顺利,方便快捷而且当天就得到回复。让我感慨于移民与关卡局的办事效率之高。之后,我先生就据此签证购买往返机票,返程日期是9月5日。接下来我先生就起程并顺利地到达新加坡。
过海关时,工作人员将我先生入境卡上填写的留新日期改为30天。但是没有任何的解释和说明。我的先生就拿着证件等进入了新加坡。
但是9月5日我先生再过海关离新时却被扣留了。原因是逾期逗留,要交100元罚款。这时我们才知道,原来那个30天才是他能在新加坡居留的日期,并非当时电子签证批准的日期。为了赶搭飞机,我们按要求交了罚款。之后,我致电移民局询问此事,工作人员解释说,留新日期确实应该依据入境时批准的日期。我又接着问:“那为什么当时没有人解释一下,提醒一下呢?”而那位工作人员则回答:“现在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吗?”
这个回答很让我吃惊。回顾事情的整个经过,我认为移民局有两点可以改进的地方:一是服务的态度有待进一步改善,避免生硬的答复方式;二是服务的方法,可以更为人性化。希望在电子签证批准或海关审核时,办公人员都能对不同的居留日期做出善意的解释和说明。毕竟第一次来新加坡的人很多,若能得到一个善意的提醒,就能避免更多来新人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犯下不必要的错误。
入境签证与居留签证的差别
回应钟锦汉
Lianhe Zaobao
14 Oct 2010
读了«联合早报•交流站»于10月12日刊登的张华女士投函«合法居留日期应以哪个为准?»,发现有许多人都理不清楚签证的细节。
张华女士为她先生申请到的签证是由关卡局签发的入境签证,有效期是九周。这表示申请人在期限内随时可以入境。签证持有人在持 入境签证入关时,关卡工作人员会在护照里盖个章,这个章相信很多人从来没有仔细看过。盖章常用的两种是14天或30天居留期,就像在入境卡上标明的一样。这个盖在护照里的章就是居留签证了。张华女士的先生在入境时所获得的居留签证是30天,所以出境时就逾期了。
比如说,有一个人买了一张演唱会的入门票,有效期九周,他可以在九周之内去看任何一场演唱会。他选择了在第一天就去看那场演唱会,演唱会历时30小时,演唱会结束就散场了,所有人都得走。他持有有效期九周的入门票并不等于他能在演唱会场地连续呆九周。
换个情况,假若张华女士的先生是在9月21日入境,入境时盖章盖的是30天,她先生还是能从入境那天算起逗留30天,而没逾期。
当然,关卡局的工作人员对张华女士的态度是有待改善的。
100元换来的一句话
陈忠宪
Lianhe Zaobao
15 Oct 2010
读了10月12日«联合早报•交流站»发表的张华女士投函«合法居留日期应以哪个为准?»,颇有感触。尤其是张女士因丈夫逾期居留而在出境时缴交100元罚款后,致电移民局询问:“为什么当时没有人解释一下,提醒一下呢?”居然得到“现在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吗?”的答复。这句话是这个故事的点睛之笔,它有着很浓的新加坡式的幽默。
如果你在新加坡住上一段时间,你就会感觉到,在这个物质丰富,干净整洁,秩序井然,效率很高的社会里,还缺少一些东西。
你住在20楼,你晾晒的衣物掉到了18楼。第一次你去取,楼下的住户会给你开门,你当然要道歉感谢。但第二次,就没有人给你开门,你的衣物会被随便放在门外的什么地方。这种方法很管用,它会促使你想尽一切办法,再也不让这种事情发生了。
你带着自己的小孙子或孙女去政府医院看医生,你的英语不好,你想让一个华族的医生接诊,但你的请求一般情况下不会被满足,这样你就不得不在一个懂华语的护士现场翻译下和医生交流,你的医学知识和护士的英语水平让医生得到的信息大打折扣。接下来你可能还要第二次再去医院,虽然大家都不方便,但事情还要这样办。
你申请签证,文件向移民局递交了,结果是拒签。但不会有人给你解释拒签的原因。你就只能自己去分析猜想是什么原因,然后再准备文件再次申请,如果再拒签,你会怎么办?只有再重复上面的过程。难道说上几句话,解释一下就那么难吗?或者,真的是有规定不能这样做,没有人告诉你,谁知道呢!
在新加坡你会发现,人们说话声音很低很慢,但行走的脚步匆匆;人们相处彼此彬彬有礼,但又刻意保持距离。现在有一个很时兴的提法,就是人们生活的幸福感。有意思的是,幸福感的高低并不一定完全取决于物质的贫富。
前不久,我在新加坡小住过十个月,我住的地方有个职总的小超市,里面有个女收款员,她对每一位顾客都会笑着问好,有时还会和你简单地说几句话,这是位马来族人,虽然华语说不了几句,但你能懂她的意思。有时在路上遇到她,她也会稍稍放慢脚步和你点头微笑致意。在超市购物,我都会听到收款员的问好声,但带着微笑的问好却不多,所以我对她的微笑印象很深,也很愿意到这家超市购物。
在我们的生活中,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会决定我们的幸福感。这细节有时就是一句话,一个微笑,一个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后的举手之劳。予人方便,于己无碍,何乐而不为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