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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sponse to “给移民局提点小建议”, (Lianhe Zaobao, 18 June 2013)

Lianhe Zaobao

26 June 2013


移民局联络读者并澄清疑问
 

     谨答复《联合早报·交流站》于6月18日刊登的汤德平读者投函《给移民局提点小建议》:

    想要出国的新加坡永久居民必须持有再入境准证(re-entry permit)才能够回来新加坡。我们鼓励永久居民提前三个月更新再入境准证,确保他们不会无意中让准证在他们出国前失效。再入境准证快要失效的永久居民,会收到系统自动发出的信件,鼓励他们使用 e-REP网上系统。关于更新程序、有效期及费用等资料,在随同再入境准证申请表格发出的通知,及移民与关卡局的网站都有清楚列明。

   汤先生因为已经更新了准证,是不应该收到自动发出信件的。我们已经联络了他并澄清他的疑问。


移民与关卡局

内部与公共传播副主任

行政传播司

王雪玲

 

<Original Letter>

 
Lianhe Zaobao

18 June 2013

 

给移民局提点小建议


汤德平

 
    今年5月,我通过新加坡移民关卡局的e-REP(RE-ENTRY PERMIT )系统成功更新自己和我太太的REP,一个月后我又收到了移民局寄给我和太太的信函,内容是介绍以及鼓励我们使用e-REP系统来更新自己的REP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读完信函的时候,我为移民局这种对于工作认真负责任的态度,深表赞赏和感激,但是冷静下来思考后,我想对移民局提两个建议: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一、移民局是否可以及时更新其系统,避免再发函给那些已经成功通过这个系统完成更新手续的人。这样我们可以节省纸张,也可以合理利用我们的邮政资源和善用纳税人的钱。

     二、我和太太的REP应该在今年9月失效,但是我们根据提前三个月更新原则而提前数月更新REP,可是新的有效期却是从更新那天开始,而不是从前一次的失效日开始。就以我和太太的例子来说,我们的有效期限就被吃掉了四个月。由于是付费申请,这样对申请人不太公平。另外,这样做也会让无数份REP缩短了正常的使用周期,对各种资源的浪费就不言而喻了。所以,我建议新有效期应该从前一次的失效日开始。